OpenHarmony API治理章程

总览

为了引导OpenHarmony应用生态健康、有序发展演进,本章程对OpenHarmony API的新增、变更、废弃、删除等生命周期与治理流程进行约束,同时定义了基本的API设计要求。

本章程由API SIG制定,经PMC批准发布;本对章程的修订必须经由API SIG评审后,由PMC批准发布。

API范围与定义

应用程序接口(API)位于应用层和框架层之间,是由操作系统预定义的、由框架层和系统应用提供给应用(包括系统应用和三方应用)开发使用的类、方法等用户程序编程接口;不包括OEM扩展接口。

OpenHarmony API按可授权使用方分类包括:

  • Public API:公开发布,提供给三方应用开发使用的API。
  • System API:非公开发布,仅授权平台签名应用(signature)、预置特权应用(privileged)使用的API。
  • Test API:受限发布,仅适用于xTS或应用调试阶段可使用的API。

如无特别说明,本章程定义的条款同时适用于Public API、System API或Test API等三种OpenHarmony API。针对System API和Test API的额外要求或例外说明,通过特别说明方式加以补充说明。

OpenHarmony API按编程语言分类包括:

  • Java API:面向应用开放的Java编程语言接口。
  • JS API:面向应用开放的JavaScript编程语言接口。
  • Native API:面向应用开放的C/C++编程语言接口。

如无特别说明,本章程定义的条款同时适用于Java API、JS API和Native API等三种编程语言OpenHarmony API。

API治理

角色与职责

涉及角色 API治理中的职责
Contributor API的设计和交付主体,负责API相关的代码与设计文档提交。
Committer API相关的代码评审,涉及API提交预审。
领域SIG

新增API相关的代码提交评审,领域SIG评审通过即可合入。

变更API相关的代码提交预审。

API SIG 变更API相关的代码提交评审。
PMC API Version计划发布、API治理章程修订评审发布等。

API评审流程

API评审流程如下:

主要过程说明:

  1. API评审申请、代码提交(Owner:Contributor),除代码提交外,如果涉及API新增或变更需同步提交相应的API设计文档,详细说明API的需求来源、场景与使用方法、权限设计、隐私保护澄清等,详见后面的API评审申请要素。为避免后续的返工,Contributor可以在正式的API评审申请、代码提交之前,先通过邮件方式将API设计文档提交Committer、领域SIG、API SIG等相关人员预审。
  2. 代码评审(Owner:Committer),代码评审和API预审,涉及API提交CodeReview通过后,还需要进一步领域SIG评审。如果单次提交同时涉及多个领域的API新增或变更,相应的API评审申请和代码需要同时提交给相关领域的Committer评审,只有所有对应领域的Committer都完成CodeReview后才能进入下一评审环节。
  3. API评审(Owner:领域SIG),新增API相关的代码提交评审,领域SIG评审通过即可代码合入;变更API相关的代码提交,领域SIG评审通过后,还需要进一步提交API SIG。如果单次提交同时涉及多个领域的API新增,相应的API评审申请和代码需要同时提交给相关领域的SIG评审,只需一个领域SIG评审通过即可代码合入。如果单次提交同时涉及多个领域的API变更,相应的API评审申请和代码需要同时提交给相关领域的SIG评审,只有所有对应领域的SIG都要评审通过才能进入下一评审环节。
  4. API变更评审(Owner:API SIG),变更API相关的代码提交评审,评审通过即可代码。
  5. 评审完成。

API评审申请要素

如果涉及API新增或变更需同步提交相应的API设计文档。

针对新增API,需要包含如下要素:

  1. 需求来源与使用场景(必须)。
  2. API现状与差距分析,说明API新增或变更的必要性(必须)。
  3. API原型设计与使用方法说明(必须);必要时,可以进一步包含相应的使用样例(可选)。
  4. API权限设计(必须)。
  5. API隐私保护方案与要求满足情况澄清(必须);
  6. 提交代码的同时提交相应的API参考(必须);必要时,可同步提交相应的开发者指南文档(可选)。
  7. 兼容性/性能/功耗/可靠性/测试等相关情况说明(可选,如不满足本章程 “API设计要求”,则必须包含相关说明)。

针对变更API,需要额外包含如下要素:

  1. 针对老接口的处理方式(废弃、隐藏或彻底删除)以及对使用老SDK开发应用的兼容措施(必须);
  2. 变更影响、替代接口和相应的应用适配方案(必须)。
  3. 刷新ChangeLog(必须) 和 API-diff文档(涉及JS/Native API变更,必须;Java API的差异报告可工具化生成,不需要人工提交)。

API设计要求

一致性要求

  1. 概念一致性:基于场景的业务模型抽象,形成OpenHarmony的连贯、一致、自恰的用户程序模型和业务概念。
  2. 术语一致性:相应的业务术语必须采用统一名词,不允许使用多个语意接近的名词表示同一个业务对象;同样地,为了避免产生混淆,也不允许针对不同的业务对象使用相同的名词或语言接近的名词。
  3. 操作一致性:相同的操作动作必须采用同一动词。
  4. 参数顺序一致性:相同参数/参数序列在多个API中的位置和顺序保持一致。
  5. 机制及算法一致性:通信机制、调用模式、认证机制、加密算法等保持一致。
  6. 帮助、Demo、模板风格一致性:排版、用法等保持一致。

易用性要求

以“能力使用者”视角,而不是“能力提供者”视角设计API:

  1. 可理解:API命名和功能特性必须容易理解。
  2. 易使用:提供简单易用的API,减少API之间不必要的耦合,避免多个无之间关联关系API之间调用顺序的依赖,尽可能使调用者优雅,尽量避免使用单一功能时必须同时组合调用多个包/模块或类中的多方法才能实现。
  3. 避免误导:提供使用者期望的能力,避免误导,减少误用。
  4. 提供必要的API文档。

命名要求

  1. 能清晰的表达意图:使用完整的描述性的单词。
  2. 避免造成误导:有误导的名字比表达不清的名字还要有危害性。
  3. 词义清晰明了,避免使用info,data,object等一般意义的词。
  4. 作用域越大,命名应越精确。
  5. 不用或少用缩写,业界通用术语遵从行业习惯允许使用缩写。
  6. 包名/模块名/命名空间前缀约定:
    1. Java API 统一包名: package ohos.*。
    2. JS API 统一模块名:@ohos.*。
    3. Native API 统一命名空间:namespace OHOS.*。
    4. 引用外部开源代码的,可以保留原包名/模块名/命名空间,也可以按照上述规则对包名统一进行替换。
  7. 包名/模块名/命名空间最短不少于2段,最长不超过4段;每一段建议使用一个单词,最长不超过2个单词。
  8. 类名、方法名/函数名、成员变量、变量名最多不超过4个单词。

权限控制要求

  1. 完备性原则:一切穿透应用沙箱的行为都需考虑使用权限来管控。
  2. 最优粒度原则:一个权限只保护一类对象;一个接口仅需申请一个权限即可访问。
  3. 清晰完整原则:权限定义中必须清晰说明保护对象、开放范围、敏感级别。
  4. 最小开放原则:一个权限仅对确有正当业务需求的应用开放,开放控制可通过权限来实现。

隐私保护要求

  1. API调用的返回仅包含必要的内容, 避免携带额外信息。
  2. API调用不允许获取、手机用户个人数据, 除非通过用户权限管控、由用户授权同意。
  3. API涉及跨应用调用时,如涉及个人数据向被调用者的披露,由调用方在隐私声明中说明披露的数据类型、数据接收者和数据使用目的。
  4. API涉及到用户敏感数据(如电话、通讯录、媒体等)访问时,需要使用system picker的机制,禁止API通过申请敏感权限方式访问。
  5. API开放禁止捆绑与所开放能力不相关的功能。

文档化要求

  1. API参考采用英文方式交付。
  2. 模块/包模块的API参考必须包括简要描述和详细描述。
  3. 类、方法、“Interface”、枚举或成员变量的API参考必须包括简要描述。
  4. 类、方法、“Interface”、枚举或成员变量的API参考可选包括详细描述。
  5. 方法、“Interface”的API参考必须包括所有入参的参数描述。
  6. 如果方法或“Interface”有返回值,则API参考必须包含返回值描述。
  7. 如果执行过程中可能抛出异常,则API参数必须包含相关的异常描述。
  8. 必须包含API的起始版本号(使用@since注释标记)。
  9. 可选包括本模块或类自己的版本号(使用@version注释标记)。
  10. 涉及API变更(不兼容),必须同步交付API-Diff和ChangeLog文档。

兼容性要求

  1. 按严格程度从高到低,API兼容要求包括:契约兼容 > 二进制兼容 > 源码兼容。
    1. 源码兼容:指版本演进后,开发者已有的源代码可正常编译通过。
    2. 二进制兼容:指版本演进后,开发者已有程序不用重新编译可正常链接、运行。
    3. 契约兼容:也称语义兼容,指版本演进后,开发者原有程序行为不发生变化。
  2. OpenHarmony API后向兼容必须满足二进制兼容要求,例外情况需要通过API SIG评审并经过PMC批准。常见破坏二进制兼容的API变更包括:
    1. 任何API元素删除;
    2. 降低方法的可见性,例如protected修改为了private,或者public修改为protected。
    3. 类类型发生变化,例如抽象类变更为非抽象类,或者接口类(“Interface”)变更为非接口类。
    4. 方法原型发生变化,例如返回值类型修改,或入参顺序或入参类型发生变化。
    5. 成员final/static等属性发生变化,例如非final成员变成final,或者非static的成员变成static。
  3. 禁止“原型相同、功能不兼容”的API修改,可受限使用“废弃old-api、新增new-api”的方式进行修改。
  4. 根据发布类型不同,API的生命周期和兼容性要求:

  1. Canary版本:早期发布的预览版本,不承诺API稳定。
    1. 对上一Release发布版本保持API兼容。
    2. 相同API Version的多个Canary版本之间无API兼容性要求。
  2. Beta版本:公开发布的Beta测试版本,不承诺API稳定。
    1. 对上一Release发布版本保持API兼容。
    2. 对同一API Version的早期发布的Canary版本不兼容。
    3. 相同API Version的多个Beta版本之间无API兼容性要求。
    4. API Stable版本发布之后API即冻结,之后再发布的Beta版不允许任何形式的API新增或变更。
  3. Release版本:正式发布版本。 通过Release版本对外发布的API,需要遵守对外部开发者的“契约承诺”,原则上不允许对已经Release发布的API进行不兼容修改,受限允许对已发布的API进行废弃。已经Release发布的API废弃基本要求包括:
    1. 废弃接口标记。
    2. 提供可替代接口。
    3. 废弃API至少保留5个API Version版本(对废弃5个API Version的API可以彻底删除,不再支持)。

性能/功耗/可靠性要求

  1. 应及时响应,避免调用者等待;如果API调用执行时间过长应设计为异步方式。
  2. 应关注API调用时机、调用频次对RAM占用的影响。
  3. 应关注API调用时机、调用频次对功耗的影响。
  4. API内部创建对象的生命周期要闭合,避免对象资源泄漏。
  5. 满足幂等性要求,相同业务含义的请求API调用一次或多次重试总能获得相同的效果(API调用依赖外部资源的变化除外)。针对可重入的API调用实现内部应尽量避免引入时变因素,如系统tick、静态变量、没有互斥保护的全局变量等;针对同一客户端的多次重复调用,可以使用contextID、clientToken、squenceNo等作为调用入参。

测试要求

  1. 新增API必须同步交付API自动化测试用例,用例100%覆盖API接口。
  2. 用例场景单一,单条用例覆盖接口单个功能场景,简化单条用例代码逻辑。
  3. 用例执行高效,每条用例执行时间控制在毫秒级。